原中山大学校长黄达人:我所了解的“双一流”建设

发布时间:2017-09-28

作者 | 黄达人,第二届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原中山大学校长

来源 | 教育部

笔者按: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笔者有幸参加了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的一些活动,包括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建设高校遴选认定标准、第二次会议审议咨询高校建设方案。并应邀对部分省、市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了咨询意见。前一段时间,还参与了若干所高校“双一流”建设方案的校内评审工作。对“双一流”建设高校遴选和学科建设方案编制有一些了解和感受。

一、要了解“双一流”建设,首先要了解“双一流”建设遴选的一个重要背景。

“双一流”建设遴选的重要背景,是简政放权。简政放权工作是中央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在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的目标,是要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在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中,重点围绕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编制及岗位管理、进人用人环境、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管理以及内部治理等问题,明确给予高校更大的自主权。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简政放权是手段,根本目的是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就是说,既要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下去,也要把该管的事项切实管住管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

我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依托专家委员会,“双一流”建设高校遴选和学科建设方案编制既应该体现国家的宏观意志,也要给予高校比较充分的办学自主权。

二、我所感受的“双一流”建设高校遴选和学科建设方案编制的几个特点。

“双一流”建设高校遴选和学科建设方案编制在原来国家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工程的基础上,既有继承也有发扬。

第一,“双一流”建设在遴选程序上继续采用无需高校事先申报、不折腾高校的做法。与以往有所创新的是,“双一流”建设高校遴选和学科建设方案编制更注重发挥专家委员会的咨询作用。国家三部委成立了以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为主任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中,有部分高校主要负责人,有相关部委领导,有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也有大学教授代表。

第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遴选过程严格、严肃。专家委员会的结论都经过讨论、记名投票,且不允许委托投票。建议名单的产生,先由专家们讨论并通过遴选方案、认定标准等,再整体生成建议名单。既充分发挥了专家的作用,又保证了过程的严肃性。

第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遴选结果既体现了坚持标准,也客观反映了以往重点建设的成效。从遴选结果来看,原“985”工程大学都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议名单,原“211”工程大学都进入“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议名单。我认为,这一结果肯定了以往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已经取得的建设成效,这也是开展“双一流”建设的一个重要基础。

第四,“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遴选充分体现了国家意志。

遴选的基础是高校的学科水平,同时,也注重体现高校的办学特色。

“双一流”建设的目标是“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因此,国家引导了一批学科基础好、有望冲击世界一流学科的高校在自己擅长的学科上发力。在“双一流”建设方案编制要求里,已经对这批高校进行了布局,希望他们担当起这个使命。

在认定标准方面,同时关注高校发挥特色并为国家需求、行业需求作出的贡献。在“双一流”建设名单里还特别加入了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布局或具有行业特殊性、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高校。

第五,“双一流”建设方案的编制也体现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方案编制方面,根据“双一流”建设方案编制要求,建设目标可以是学科,可以是学科群,也可以是学科领域。这样就把学科建设的组织权交给了高校,给予了高校比以往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在考核评价方面,2018年以高校自我考核评价为主,三部委只对2020年周期建设成效进行评价。

在评审“一流学科”建设方案时看到,有部分高校希望把尽可能多的学科编进方案或者扩大学科建设的覆盖面。我认为,对具体高校而言,要处理好国家整体布局的“双一流”建设任务与高校整体建设的关系。国家布局的一流学科建设并不是高校重点建设的全部。“双一流”建设并不妨碍高校在其他学科的重点建设、新兴学科的布局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三、“双一流”建设将推动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

一直以来,社会舆论对“985”工程、“211”工程等重点建设工程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在我看来,包括“双一流”建设在内的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点建设,是十分必要的。通过重点建设,可以使一批高校的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在世界高等教育版图上占有一席之地。同时,重点建设还将推动中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就像“211”工程明确提出的“重点建设、带动全局”的方针。在我看来,“带动全局”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效应上。

一是溢出效应。其中一个体现是教师和毕业生在高校间的流动。二是传递效应。从全国各省市相继出台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情况来看,“双一流”建设的概念已从中央传递到地方,激发了地方进行高等教育重点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高校的受益面不断增大。三是竞争效应。重点建设高校名单不断变化,说明重点建设的政策起着激励高校发展的作用。四是示范效应。一般来说,重点建设高校往往也是高等教育改革的先行者,体现在教育综合改革、教育教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学科建设、大学治理等方面。五是带动效应。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里,既提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也提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和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仅仅是“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型高校、高水平职业学校等不同类型、层次的高水平大学建设都已提上了相关部门的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