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流程

发布时间:2017-04-14

 
 
备注:①各党支部要在组织生活会讨论。
②⑧⑨各支部将公示材料递交各系党总支审核通过,盖章交学院韩老师挂学院党建网公示。
③院系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洪老师处领取入党培养登记表,并填写。
④⑪各系党总支要在党务系统录入其为积极分子。
⑤确定为积极分子后要求至少每季度要有一篇思想汇报向所在党支部汇报,党支部应在一年内派
两次党员与其谈话,关心其发展。
⑥在党课上报系统应以支部名义汇总、报名。院系审核约每年3 月、9 月;要保证登记表(纸质)、
党校系统、党务系统关于学员的各项相关记录时间一致,并培养达一年以上。
⑦各系党总支从学院分党校领回结业资料,要予以归档,证书复印入档,原件发回党课学员本人。
⑩不同意的支部应出具具体情况说明,报党总支审核。